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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加快清洁能源和新型储能产业上规模成体系

2月26日,岱山县人民政府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

文件提出,推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鼓励新兴产业发展,对新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项目,可适当提高设备投资补助比例和最高补助标准。推进高性能纤维、高端功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前沿新材料产品开发,推动高端海工装备和绿色智能船舶研制,加快清洁能源和新型储能产业上规模成体系,持续打造低空经济、数字海洋等“产业创新+应用场景”融合场景,实施潮流能示范工程等重点项目,全力做好未来产业科学布局。

原文如下:

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岱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有效承接省、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向新向好,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快推进创新岱山建设(县科技发展中心牵头)

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明确全县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3.4%。

(一)支持创新平台提能升级。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岱山中试基地、高性能合成材料创新中心、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岱山分中心、大型石化装置检验检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作用,争创省级中试平台和省级概念验证中心,根据建设和运行情况,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鼓励支持企业牵头创建各类研发平台,对新认定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给予50万元配套支持。新认定县级企业研究院10个,升级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的,给予30万元补助。对新建的国家、省级产业或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分别给予每家最高25万元、15万元的补助。

(二)支持关键和共性技术协同攻关。健全“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的“四题一评”协同攻关机制,聚焦绿色石化与新材料、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清洁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凝练挖掘技术产品和场景需求,企业主导或参与比例不低于8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全年实施技术攻关项目10项以上,取得科技成果不少于5项。对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按照上级补助资金的15%,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购买、转让、许可高校院所知识产权等成果并实现产业化,按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50万元。

(三)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研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加计扣除研发投入(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3%以上(含)且年增10%以上的企业,按审定研发费用的增长部分,给予不超过10%、最高100万元的分档补助。对首次实现研发费用60万元(含)以上且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动态全覆盖。优化科技创新券支持额度和适用范围,单家企业年度可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持续深化“拨保贷投”联动改革,鼓励保险机构、金融机构完善保险、信贷产品,推动科技金融扩面增量。对企业为科技项目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购买保险产品、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保费的80%最高100万元,实际付息的50%最高50万元补贴。优化科创基金运作机制,加强与省市各类产业基金联动、社会资本协作,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大力发展耐心资本。加大科技信贷支持力度,力争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超20%。

(五)优化人才引育和支持政策。完善人才流动共享政策,推进高层次人才“校(院)企双聘”,参与流动共享高层次人才累计15名以上,选聘“产业教授”“科技副总”累计30名以上。持续落实“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机制,加强人才自主认定过程管理。着力提升产业人才专业化水平,力争全年培养认定卓越工程师2名以上,首席质量官3名以上。深化青年人才招引,提升“港湾计划”等活动载体功能,推进校地合作,以青年人才招引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引进高校毕业生2500人以上。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县经信局牵头)

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持续增创绿色石化和新材料、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清洁能源及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新优势,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

(六)推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鼓励新兴产业发展,对新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项目,可适当提高设备投资补助比例和最高补助标准。推进高性能纤维、高端功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前沿新材料产品开发,推动高端海工装备和绿色智能船舶研制,加快清洁能源和新型储能产业上规模成体系,持续打造低空经济、数字海洋等“产业创新+应用场景”融合场景,实施潮流能示范工程等重点项目,全力做好未来产业科学布局。

(七)支持产业链群焕新升级。推动链群生态高水平协作,对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贡献突出的链主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国际、国内重点首批次新材料,省级及以上首台(套)装备产品给予一次性分档奖励;对新认定的“浙江制造精品”、省级新产品(新技术)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业的专利产品,给予每件最高5000元的补助,全年每家最高补助5万元;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验收的牵头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

(八)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加大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对一般技改、智能化技改项目按设备(软件)投资额最高10%、15%,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补助。对获评市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未来工厂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最高2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支持工业企业或数字企业投资建设运营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按照平台软硬件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80万元。对应用“工业云”上云的,每年按云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九)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稳产增效,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物流运输费用(包括危险品物流运输)进行补助。落实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低50%,对企业转贷费率减半。降低制造业企业天然气使用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上规升级,对首次获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8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和消费转型升级(县发改局牵头)

深入推进县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

(十)更大力度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加快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持续加大促进消费政策支持力度。联动发放商超、文旅消费券,给予汽车等零售企业资金奖补,推动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联动发展,举办“浙里来消费”系列活动10场以上。升级城区核心商圈,引进品牌店20家以上,发展首店经济,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首店给予一定补助。推进业态融合发展行动,深入打造“仙岛鲜味”美食、“仙岛怡宿”住宿、“岱走岱山”文创等消费场景。发展海洋特色赛事经济,举办全国风筝锦标赛、软式曲棍球等精品体育赛事5场以上,对文旅体活动举办方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县内外旅行社“引客入岱”,针对过夜游团队推出春季岱山景区免费游活动。

(十一)深化落实国家促消费政策。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国家明确的支持范围内重点支持促进优质供给、推进绿色生产的优质消费产品。推动新能源汽车销售150辆以上、家电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与养老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用好离境退税政策。

(十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化科技创新引领和数字赋能驱动,加快引育科技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数字海洋产业、进一步支持船舶修造等行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支持工业设计中心、计量和检验检测中心、认证中心、共性技术平台等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高质量发展海事服务业,用好首单奖励、人才引育补贴、船员培训补助等举措;支持航运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船舶给予一次性0.5%的贴息补助,单船最高不超过50万元。构建完善海员、渔民等群体“引育留用转”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一定补助。

(十三)支持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壮大。聚焦服务业能级提升,着力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高质量建设绿色石化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延伸发展石化服务业全产业链。聚焦海岛特色,积极培育发展海岛网文、海岛网剧和海岛网游。推动本地文创作品出圈破题,推动影视剧来岱拍摄。

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岱山分中心、县交通局牵头)

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工程,统筹推进硬件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能级提升,持续增强港口核心竞争力。2026年,力争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1.9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70万标箱,完成综合交通投资40亿元以上。

(十四)深化世界一流强港和航运岱山建设。实施新一轮航运业提升计划,集成奖补政策,支持航运企业发展,培育百万吨级、“专精特新”航运企业,持续打造大宗干散货船队,积极鼓励参与铁矿石国际一程船运输,全县船舶运力新增14万载重吨。支持船舶绿色智能化发展,鼓励企业新建绿色动力船舶,有序拆解淘汰老旧船舶。

(十五)统筹推进低空物流、低空海洋治理等“低空+”协调发展。夯实低空经济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1+N”公共无人机起降场的布局和建设,2026年新建设无人机起降场(点)4个,扩建1个。推进无人机物流航线培育与运营扶持,开通“定时、定点”的固定无人机货运航班,推动开展无人机物流配送服务常态化,实现常态化运营无人机物流航线2条以上,对运营无人机物流航线的企业给予补助。

(十六)支持国际海事服务发展。支持保税船用燃料加注产业做大做强,积极招引船燃加注企业,对新引进加注企业给予一定补助。支持船燃供应、首单绿色船燃加注业务开展,力争全年保税船燃加注量达到150万吨。支持企业建造且自有经营“ 舟山船型” 供油船、LNG、甲醇等新型能源加注船、多功能海事服务船,对每艘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补助。支持打造产业平台,支持省级航运服务集聚点建设,力争集聚点营收突破60亿元。加快建设衢山海事服务产业园,鼓励产业园区运营商拓展海事服务产业链,给予运营商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项补助。

(十七)优化海港口岸营商环境。持续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港口岸电奖补惠企政策,新增内贸货港费全额免征政策,预计为企减负60万元。智慧赋能“三最”港口服务效率,推动中矿铁矿石码头开展大宗散货智慧港口建设。优化船员换班一体化服务,提升国际航行船舶口岸通关效率与人员往来便利化水平。

(十八)持续实施交通惠民政策。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完成农村公路大中修22公里。进一步提升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水平,巩固“县到村”一日达服务覆盖与运营效能。支持老旧货车淘汰更新,力争2026年完成国四营运货车淘汰4辆以上,并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应用。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县经信局牵头)

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新高地,力争外贸出口增长10%、实际使用外资9000万美元以上。

(十九)高标准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支持大宗商品储运、加工、海事服务基地建设,推进贸易交易集聚。支持产业基金、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力争油气储备能力695万立方米,原油加工能力4000万吨。

(二十)加强外贸发展质效。落实“百企百展”拓市场增订单行动,对于参加国家和省市有组展要求的政策性展会、省市重点产业展会、境外参展等按比例给予补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大国内贸易险推广应用。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对企业参加省、市举办国际贸易对接活动,扩大外贸出口规模予以政策支持。对开展贸易出口产品的相关认证、企业新增订单预付款保函给予支持。加大对服务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省级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60%的补助。

(二十一)支持电商企业梯队培育。支持企业拓展电商业务,支持电商零售企业上规升级。对网络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长的电商企业,按增长额度每5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建立跨境电商企业梯队培育库,支持企业开展海外推广营销业务。对在第三方跨境电商销售平台新开店铺且开店一周年内单店交易额达到3万美元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独立站、国际站和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进行网络营销推广,按年给予其网络营销推广实际投入费用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

(二十二)强化双向投资合作。优化外资招引目标与评估体系,使外资招引的“质”与“量”同保障。大力招引外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外资制造业项目,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给予不高于2%的奖励,单个项目当年度最高不超过35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外资服务业项目,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单个项目当年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强化外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省市外资叠加奖补等政策,全年实际利用外资9000万美元。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县发改局牵头)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力量抓好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10亿元以上。

(二十三)促进产业投资和民间投资。支持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内生裂变,力争全县纳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项目数量占比提升至60%。迭代实施“民营经济32条”,工业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80%。

(二十四)强化要素供给。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加强环境要素、用地等指标保障。保障供应建设用地2000亩、用海1000亩、用林200亩。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16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1500万方以上,实现工商业电价“稳中有降”。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清洁能源装机10万千瓦以上。积极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

(二十五)强化投融资改革供给。持续迭代完善“项目+财力+风险”机制,抓好“千项万亿”重大项目谋划。加大国有“资金资产资源”改革,合规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支持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超长期特别贷款”组合,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

七、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深入实施以“千万工程”为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工程,低收入渔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稳步缩小。

(二十六)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规模农业、设施农业,支持农业生产主体购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支持农事服务中心、省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项目(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建设,计划建成市级农事服务中心1个,省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项目(现代设施农业项目)2个,针对县级农业“双强”项目,单个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强化海岛农业“土特产富”全链发展政策激励保障,对海岛“土特产”加工、销售、品牌建设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力争打造亿元以上“土特产富”全产业链2条以上。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根据海岛产业特点,支持开发特色旱粮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十七)加快推进海水养殖高质量发展。以深远海养殖为主攻方向,加强原种种质保护与岱山特色育种育苗能力建设,支持大型养殖围栏、大型桁架类网箱、深远海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大型装备设施养殖,提升养殖机械化数字化水平,深化海上“千万工程”建设,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支持安全引领船、示范引领船打造。

(二十八)全力打造海岛乡村画廊。支持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建设重点村组团片区2个,辐射带动11个左右周边村联动发展。加快全域幸福河湖打造,治理农村水系2.5公里,建成滨水户外场所1个,打造城乡亲水节点2个,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1个。深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统筹优化农用地布局,新增“多田套合”1200亩以上。推进农田适度规模经营,持续开展重点农业生产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二十九)激发强村富民发展活力。创新拓展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重点对抱团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的贷款额全额贴息,力争全县经营性收入80万以上村占比达65%。推进联动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深化“海岛万幢农房激活行动”,盘活闲置农房200宗。实施渔农民提低促富行动,推行“乡村运营”模式,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业+”新业态。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带动低收入农户就近就业增收,持续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救助。

(三十)推进“青年入乡”发展。强化青年入乡“引育用留”全链条政策供给,加快建设“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升打造乡村“青创空间”、“没有围墙的创业园”,新建青年入乡实践站点3个,吸引500名以上青年入乡创业就业。鼓励扶持乡创项目申报市乡创基金。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运营、农创客等人才培育机制,构建梯次清晰、结构合理、活力迸发的海岛现代“新农人”队伍。对从事科技创新推广、乡村运营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主体,给予一定补助。

(三十一)促进县域发展轴建设。持续推动省级“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建设,实施重点项目23个,完成年度投资10亿元以上。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各类资金,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政策性银行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和服务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和产业向大岛集聚。促进强城兴村融合发展,科学合理安排用地指标,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助力。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县人社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深化县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三十二)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深入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外来常住人口在我县创业,可享受同等创业贷款贴息政策。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达1420人以上,扎实推进我县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积极引导在我县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

(三十三)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推动生育支持政策落地,深化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发放托育消费券,推动普惠性托位占比稳定在90%以上,普惠托育机构平均月收费价格不超过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30%。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托小班精细化管理规范。完善“医育结合”健康指导员制度,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加强特殊儿童托育保障,推动开展困境婴幼儿“免费托育”及发育迟缓婴幼儿“融合托育”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到县内备案托育机构入托的享受入托补助,在县内幼儿园就读的二孩、三(多)孩,最高减免2000元保教费。落地实施生育服务包全额保障,扩大生育保障支付范围,进一步提高生育全周期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惠及孕产妇310人次,切实减轻群众生育负担。

(三十四)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深入推进县域内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深化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推行幼儿园空余托位“月享托”服务,全县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占比达到75%。保障户籍落户岱山的随迁子女,按本地户籍生入学条件给予解决入学;为办理暂住登记的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

(三十五)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0套(间)以上。全面完成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愿更新尽更新任务,使用年限 15—20年的住宅老旧电梯根据实际需求实现能更新尽更新。

(三十六)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深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革,持续推广养老服务“爱心卡”。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造提升,推进“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持续建强养老服务队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提升至26人。持续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

(三十七)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深入实施“山海”提升和中医药“百科帮扶”工程,推动全县公立医院与省内外高水平医院深度协作。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实施岱山县医学学科(专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2个重点发展学科专科,进一步优化全县医学学科布局,增强专科服务能力。推进“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新时代“中医药攀登工程”,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广普及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深化“固定+流动+互联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固定+流动”巡回医疗服务500场次,惠及群众1.5万人次。

(三十八)支持推进“弱有众扶”。落实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按省要求提高低保标准。社会救助监测比例保持5%以上,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4000户次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以上,“群帮惠”帮扶困难群体达到800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49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5人,康复辅具适配343人。

(三十九)支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统筹构建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人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落细落实;落实重点工作专项任务,推动人口政策与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财政等政策系统集成。

上述8个领域政策,县财政2026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6.32亿元。各领域政策县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县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负能量政策有序废改。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均为2026年全年实施有效,与原有县级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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