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化学储能电站防火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9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电化学储能电站防火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范围内,以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铅酸/铅炭电池为电能储存载体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设计。
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要求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电化学储能电站防火设计标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基于电站规模、电池类型与火灾危险性特点,采取针对性的防火、防爆、灭火、排烟及安全疏散措施。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系统分类;5.总平面布局;6.建筑平面布置和安全疏散;7.建筑构造构筑物;8.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9.防烟与排烟;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1.消防配电与应急照明。
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电化学储能电站防火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发布机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9-17 11:31
针对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额定功率为500kW以下且额定能量为500kW·h以下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等场景没有明确规定的现状,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3年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我局组织编制了《电化学储能电站防火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6年10月21日前,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首页“互动交流”的“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附件:电化学储能电站防火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9月17日